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间对新课程理论的学习交流,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新课程改革的热情,推进我校新课改的力度,探索新课改形势下适合我校实际的教学模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举行新课改研讨课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各科组在第五周前推荐一位担任新课程班级教师承担研讨课的公开课,并将名单上报到教研室,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周将上课时间和班级以书面形式上报教研室。
2. 研讨课的时间定于第七周和第十周,原则上理科第七周,文科第十周。
3. 承担研讨课的教师要精心准备, 科组教师应参与备课活动,发挥集体智慧,公开课教案在上课前一天上交到教研室。
4. 行政领导、科组长按文、理科对口参与听课 。 教研室
200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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